各二级学院:
为进一步做好毕业生离校服务工作,经我处与经开公安分局户政中心协商,现将毕业生户口迁移工作的具体要求通知如下:
1、户口转入本省范围内的,自行到需转入户籍地的辖区派出所办理;
2、户口转入外省的学生,需提供《报到证》,由我处负责统一收齐《报到证》携带至户政中心办理。各学院将《报到证》及复印件收齐后,统一交至我处;同时交报毕业生信息表,请务必注明“姓名”、“性别”、“身份证号”、“生源地”、“迁移住处”五项内容,一式叁份(学院保留一份,我处保留一份,交户政中心一份)互签交付,表样附后。
3、考取研究生的学生,如需转入外省录取学校集体户,需提供研究生录取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,并在表内填写该生所考取学校及所在城市具体地址,统一交至我处,我处将集中办理。
4、各学院如有疑问可电话咨询我处(王老师,63849153)或经开公安分局户政中心(63845110)
以上工作请各学院支持配合,毕业生信息表填写请务必准确、详细。
保卫处
2019年6月5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