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教学单位,相关部门:
本学期实验课程已基本结束,为了保证本学期末和寒假期间的实验室和校内实训场所安全,消除安全隐患,请各单位认真组织实验室安全及仪器设备完好情况检查,加强防范工作。教务处将在各单位自查的基础上,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检查。现就有关事项安排如下:
一、检查时间
1.各教学单位自查时间:2019年12月28日-29日。
2.学院组织检查时间:2019年1月7日-1月8日。
序号 |
学院 |
检查时间 |
1 |
化学与化学工程学院 |
1月7日上午9:30-10:00 |
2 |
生命科学学院 |
1月7日上午10:00-10:30 |
3 |
电子与电气工程学院 |
1月7日上午10:30-11:00 |
7 |
物理与材料工程学院 |
1月7日上午11:00-11:30 |
8 |
计算机学院 |
1月7日下午2:30-3:00 |
6 |
文学院 |
1月7日下午3:00-3:30 |
7 |
数学与统计学院 |
1月7日下午3:30-4:00 |
8 |
艺术传媒学院 |
1月7日下午4:00-4:30 |
9 |
音乐学院 |
1月8日上午9:30-10:00 |
10 |
体育科学学院 |
1月8日上午10:00-10:30 |
11 |
教师教育学院 |
1月8日上午10:30-11:00 |
12 |
外国语学院 |
1月8日上午11:00-11:30 |
13 |
校内实训基地 |
1月8日下午2:30-4:00 |
二、检查内容
1、实验室水、电等各种设施的安全运行情况,有无水管破裂和电路故障等。
2、做好实验仪器设备的保管工作,已完成实验任务的仪器设备,要在及时检修后由专人负责归类存放,对小型便携式贵重仪器、仪表、工具、贵重材料和剧毒、易燃、易爆等危险品应做到及时入橱、入库。对精密贵重仪器及大型设备应做好常规性管理维护。
3、实验室危险废弃物,包括实验室有毒有害废液(固)、动物尸体等是否按要求收集,做好安全防护工作。
7、实验室门窗及各种防火、防盗设施是否齐全,是否存在安全隐患。
叁、相关要求
1、请各单位按照“谁主管,谁负责”的原则,认真组织各实验室进行安全自查,落实防盗、防火、防事故等安全管理措施,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安全隐患,及时进行整治,排除安全隐患。
2、假期承担实验任务的实验室,安排好值班人员,做好安全防范工作,确保假期实验室的安全运行;未承担实验任务的实验室,必须断水、断电、关好门窗,确保实验室安全。
3、对有毒、有害废物、废液排放的实验室,必须指定专人负责收集、存放、管理。
7、为了保证下学期开学后实验教学工作的正常进行,各实验室要利用假期对需维修的仪器设备进行集中维修。
教务处
2018年12月28日